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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09-12-21 17:52:25 来源:社保信息网
一、申领单位持《西安市人员认定表》、《西安市城镇企事业单位职工证》到市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人员登记手续。单位经办人如实填写《西安市接收人员单位情况登记表》。
二、中心经办人员依据《西安市人员认定表》,核定人员应享受保险金的期限、金额、填好《保险金登记表》并在审核人处签章。
三、中心经办人员对已审核的《保险金登记表》进行复核,并在复核人处签章。
四、中心经办人员对已复核《保险金登记表》与《西安市人员认定表》进行核对后,在《保险金登记表》加盖登记业务专用章。
五、中心经办人员依据核对后的《保险金登记表》填写《领取保险金记录卡》,由申领单位交人员本人并告知领取保险金存折(卡)的时间和地点。
六、人员本人携带《领取保险金记录卡》、身份证在指定时间内到中心发放窗口领取保险金存折(卡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