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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央路80号盛龙广场b区2单元30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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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服务热线:400-0123-15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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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://www.sx12333.cn/ |
办理事项说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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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积金贷款发放后,借款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和需要,申请办理部分提前还款或全部提前还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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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地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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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放公积金贷款的受托银行指定网点、各区管理部银行驻点柜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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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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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场办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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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时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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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各受托银行本行规定时间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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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时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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符合条件,申请材料齐全后1个工作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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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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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《深圳市个人贷款贷后变更申请表》;
2.有效身份证件。
3.委托他人办理的,还须提供委托公证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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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条件及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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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办理条件:
(1)公积金贷款发放后,借款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和需要,通过现场办理提前还款业务。提前还款包括部分提前还款和全部提前还款两种提前还款方式。
(2)公积金贷款正常,无逾期贷款本息,才能办理。如有贷款逾期的,则需归还全部逾期贷款本息后才能办理。
2.办理要求:
(1)部分提前还款最低限额为5000元,剩余贷款还款方式可选择:
①每月还款额不变,贷款期限自然缩短(系统默认方式);
②贷款期限不变,每月还款额自然减少。
如还款当期已办理变更还款日,不能再办理部分提前还款。
(2)每个还款周期只能办理一次提前还款业务,且还款日当日不可办理提前还款业务。
3.借款人可直接持申请材料到受托银行柜台提出申请,填写《深圳市个人贷款贷后变更申请表》并签章加盖指模,按规定要求办理。
4.贷款全部提前还清后,借款人可到受托银行办理贷款结清手续及解除抵(质)押等手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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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关表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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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深圳市个人贷款贷后变更申请表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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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否收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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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收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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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馨提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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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于各受托银行办理公积金贷后业务的经办网点不同,具体办理地点和办公时间详询受托银行或管理部办事大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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